南昌华杰财务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杰财务),由从事税务多年工作经验者下海从商,于2008年成立,专注于内外资公司注册、海外公司注册、中国香港公司注册、代理记账,西湖区企业注册公司材料、商标注册、400电话申请,公司自2008年进入此行业以来,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精通税法,会计法,各类企业的财务处理以及办理流程。七年来,西湖区企业注册公司材料,通过公司全体同仁不懈努力,公司规模不断扩大,西湖区企业注册公司材料,各个区先后成立分公司,先后为两千家企业服务,是南昌市较早一批取得代理记账资质的财务公司,现在业务精通,爱岗敬业的专业财务人员80多人的强大团队。公司朝着一个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方向,致力于建立一个全国性的专业财务服务机构。
(4)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由所在区县有关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5)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有关部门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6)使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6)使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使用人防工程作为住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8)使用*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9)使用有关部门各部委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有关部门有关部门事务管理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10)使用*所属企业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该企业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